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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燃料结构变化
第四节 燃料结构变化 1951~1952年,生产方式落后,油脂燃料主要用于照明和取暖。 1953~1955年,油脂燃料主要用于山场工棚子照明和装车火把,平均每年消耗煤油10吨。 1956年,由于增加KT—12型拖拉机、汽车起重机,使燃料的消耗量增加了,消耗汽油12吨,原煤1 00...
第五节 修旧利废
第五节 修旧利废 为了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降低材料消耗成本,解决生产急需,坚持节约挖潜的原则,供应科扩大了修旧利废项目。 1969年,成立了立新厂,下设烘炉组、白铁组、被服组、电焊组。烘炉组自制夹板锤1台,用回收的废钢铁生产造林镐、砍刀、镰刀、索带钩、索带环、搬钩、压脚、扒锔子。白铁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劳动工资管理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1年,朗多林务分局下设劳薪股,定员7人,负责劳动工资计划、劳力调配、定额、劳动保护、技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1953年,朗乡林务分局改为森工局,原分局下设的劳薪股改为劳动工资料,定员12人。科下设劳动工资计划和技术定额2股,负责劳动工资计划、...
第二节 劳动力调配
第二节 劳动力调配 一、工人队伍 1950年,有职工5 263人,其中固定职工1 221人,还有临时工。临时工又分长期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3种。多数是伪满时期从事林业生产的老工人,其余部分是从农村招工而来。 1951年,从圣浪林务分局调来140名工人,职工总数增至5 403人,...
第三节 技工培训
第三节 技工培训 截止1985年末,全局共培训技工2 914人,通过技术考核的2 208人。其中培训司炉工465人,复查考核699人;培训基建瓦工688人,晋级考核215人;基建木工682人,晋级考核215人;培训油锯手437人,进行实际操作考核437人;培训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汽车司机292...
第四节 工资
第四节 工资 一、基本工资 1950年,各类工资标准以工薪分形式出现,分值以当时粮、煤、油、盐、布五种生活用品的价格确定。 1951年6月,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森林工业总局(51)劳薪字108号文件颁发了《东北区森林工业职工暂行工资等级标准表》,包括森林工业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分...
第四节 工资
第四节 工资 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966~1978年,取消计时超额奖,全局实行计时综合奖。 1979年,恢复并修改了计时超额奖,全局分三类:_ 1、生产单位,以完成产量、质量、劳动效率、成本四项为标准。对外销售单位增加完成供货合同一项,奖金额为实行奖...
第五节 定额管理
第五节 定额管理 1956年以前,本局执行东北森工总局、绥化森工管理局的有关生产定额规定。仅部分零星定额由本局制定。 1957年,生产定额实行三级管理制,局根据本企业特点,经实地考核与统计后,制定了《林业生产定额》。 1964年,生产定额确定为三级管理制,生产定额从上而下作了全面...
第六节 知识青年
第六节 知识青年 截止1985年,全局有4 400名集体工人,8 399名知识青年,分布在本局山上山下知青厂、队及网点,从事集体经济生产。他们在大力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加快林区建设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1965年,局劳资科与朗乡镇民政部门共同组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动员领导小组,当年有50名...
第一节 安全管理
第六章 劳动安全第一节 安全管理 1951年,为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安全公约,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1953年,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规章制度,建立了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基层单位和个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互相监督。 1955年,贯彻...
第二节 保护用品
第二节 保护用品 建局以后,本局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结合生产需要,本着用品使用时间不缩短,质量不提高,发放数量不增加的原则,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历年来的费用始终保持在每立方米木材0.3~0.5元(1967~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外),确保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9...
第三节 劳动保险
第三节 劳动保险 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195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于1951年开始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当时实行劳动保险的职工1 153人,到1985年增至12 414人。 一、休假待遇 1951~1985年...
第七章 生活管理
第七章 生活管理 职工生活的管理工作,1961年以前,由局福利科、房产科负责。1962~1982年,由服务站(基层事业单位)负责山下职工的生活管理。1983年,成立了林业局服务公司,负责林业局所在地的建设规划、职工住宅、房舍维修、烧柴供应、自来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一节 房产管理
第一节 房产管理 职工住宅,凡林业局建的,均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职工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出租,违者收回房产,拒绝迁出者,采取经济制裁手段。 林业局每年新建的家属住宅,统由房产部门提出分配方案,交局分房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领导小组将分房条件和指标下发山下各单位。各单位将条件、指标传达给职工,...
第二节 供水供热
第二节 供水供热 住户必须严格按照供水供热规定用水、取暖,按时缴纳水费和取暖费。供热供水设施不得自行改动其结构,若因故障须修理时,及时到供水站或供热站报告情况,由站派人修理。 若新增设供水供热管道须向供水供热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住户要做到应节约用水和节约热能,保护好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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