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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代办保险业务
第三节 代办保险业务 代办财产保险1992年5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签订协议,被授权辖内分支机构均可代办各种财产保险业务,按保险费收入的0.4%提取代办费用,是为大兴安岭地区最早经营代办保险...
第四节 其它代办业务
第四节 其它代办业务 1996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签订协议,由呼玛县、漠河县支行和图强、阿木尔支行分别代理辖内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是年共收入6万元。...
篇下序
第六篇 金融市场篇下序 旧中国时期,大兴安岭地区经济落后,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币制混乱,“毛荒”不断,金融市场处于无序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各金融机构之间不能互相融通资金,只能通过信贷计划进行资金分配和调剂资金余缺。中共十一届...
第一章 同业拆借
第一章 同业拆借 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可以利用资金的行际差、地区差和时间差进行同业拆借。是年起,大兴安岭地区专业银行始有在无形拆借市场中进行的拆借行为,各自独立地进行信用拆借;1991年8月起,同业拆借以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市场为中介机构进行...
第一节 拆借区域和额度
第一节 拆借区域和额度 1986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向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拆出资金200万元,这是大兴安岭地区第一笔拆出业务。是年,累计办理12笔拆出业务,拆出资金1025万元。1987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第二节 拆借品种和回收
第二节 拆借品种和回收 1990年前,国有专(商)业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支)行同业拆借期限(品种)缺乏统一规范,拆借期偏长。1987年,拆出资金总额18345万元,其中,拆借期限在4个月以内的,一笔没有;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为700万元,占3....
第二章 外汇调剂
第二章 外汇调剂 1980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在《关于试办外汇调剂工作的通知》中,允许由中国银行在一些地区办理外汇调剂工作,调剂外汇属于现汇。1985年以前,大兴安岭地区只有黄金公司交售黄金时,按国家规定,每交售给国家一两(31.25克)黄金,可分得留成外汇134.18美元,每年所...
第一节 企业间外汇调剂
第一节 企业间外汇调剂 大兴安岭地区外汇调剂代办处成立后,发挥业务优势,鼓励有外汇额度的企事业单位参加调剂。根据《外汇额度调剂工作暂行办法》规定,1988年10月24日,办理了第一笔地区内企业间的外汇调剂交易,成交额1.5 万美元,参予调剂的买...
第二节 居民外汇调剂
第二节 居民外汇调剂 1991年12月1日, 按照国务院《境内居民外汇和境内居民因私出境用汇参加调剂的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开办境内居民外汇调剂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作出15项具体规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等媒体广泛宣...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章 证券交易 1991年,财政部决定扩大国债市场的开放范围,允许国债在全国400 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流通转让,大兴安岭地区亦在其中之列。1992年3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第一个证券交易市场——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国债销售部正式挂牌对外营业。是年8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开设国债交易窗口,...
第一节 国债交易
第一节 国债交易 1988年,国家决定首先在全国7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1991年, 大兴安岭地区还未获准设立国债交易市场前,曾有一些被俗称“黄牛”的人,钻信息不畅,各地国库券价格不统一的空子,私下向居民,特别是林业工人和农民,廉...
第二节 股票交易
第二节 股票交易 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股票交易市场开市。硬件设施有25台自动柜进行自助委托,18台钱龙柜提供股票即时分析,2台29 寸显示器不间断显示上海、深圳大盘走势图,两块电子显示屏每屏显示72支股票,两部卫星小站接收所有股票...
篇下序
第七篇 保险篇下序 清光绪(1875~1908年)年间,中外保险业逐步进入黑龙江地区,集中于哈尔滨一埠。中华民国初年,在保险业务的激烈竞争中,华商保险业务受排挤,被迫向境内市县伸展。大兴安岭地区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直至东北沦陷时期都没有建立保险业的分支机构。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人民政府接管官僚资...
第一章 财产保险
第一章 财产保险 大兴安岭地区保险业务从财产保险业务开始。1953至195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河地区支公司派员在呼玛县办理有关财产保险,共签单1300份,累计险费收入2.4 万元。因火灾、水灾受损,理赔4950元,赔付率20.6%。 1981年起,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区(林业局)先后开办财产保...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支公司对第一户投保企业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道铁木加工厂办理企业财务保险。根据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关于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的规定,对该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账外财产总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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