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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银管理
第二章 金银管理 大兴安岭地区的金银管理始于对矿产砂金的管理。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漠河金厂按照章程提取余利后,所剩砂金3万两全部上缴朝廷。民国元年(1912年)和民国七年(1918年),黑龙江广信公司(官银号)漠河、库玛尔(今呼玛)分号,在各金矿设立柜头,垄断收金权。东北沦陷后,日本侵略...
第一节 收购管理
第一节 收购管理 1951年起,国家对黄金生产实行“收缩、下放、关停”的方针,呼玛县内金矿大多封沟停产,采金工人外流或转业,民间闲散采金人员更少。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办事处成立后,受黑河地区支行的委托,收购县辖内矿产砂金,但收购量一直很少。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节 饰品业管理
第二节 饰品业管理 旧中国时期,大兴安岭地广人稀,边疆人民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极少数富人佩带的金银饰品都在内地交易而得之。1960年,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经营金银饰品,民间不得私自买卖。1961年起,国家黄金库存减少,工业用金银需求增大。为了缩小...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主义金融业会计核算管理始于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办事处。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行成立后,积极参与黑龙江省金融系统开展的以“五好帐薄”、“五好报表”、“五好凭证”、“五好钱捆”为内容的“比学赶帮”竞赛活动,建立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联行
第一节 联行 1955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地区支行呼玛县办事处按《全国联行往来制度》办理联行业务,是今大兴安岭地区域内最早实行联行制度的银行机构。由于地处边远,经济不发达,往帐和来帐的笔数和金额都不多。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
第二节 非现金结算
第二节 非现金结算 195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办事处的非现金结算管理办法,从同城结算起步,再开办异地结算,但在银行开立的帐户数不多,转帐金额也不大。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分行成立后,...
第三节 会计业务检查
第三节 会计业务检查 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分行成立时,工作环境艰苦,人员少而新,采取边干边学、以老带新、以会代训等方法,普及会计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会计工作人员一丝不苟地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保证了账务核算的准确。“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
第四节 财务管理
第四节 财务管理 1965年3月16日, 国家财政部、商业部、粮食部、林业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关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有关财贸工作规定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四部一行联合通知),规定“大兴安岭特区政企合一,有关粮食、商业、财政等工作,由...
篇下序
第十篇 代理国库篇下序 根据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央金库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支行与代行国家财政金库呼玛县支库职能。呼玛县支金库是国家在今大兴安岭地区内设立的第一个县级国库。1965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成立,履行代理国家专区一级财政金库的职能。...
第一章 代理国库管理
第一章 代理国库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成立后,代理大兴安岭中心支库管理。随着地方财政职能的逐步完善,代理财政金库职能也逐步完善。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代理管理国家金库大兴安岭中心支库和4 个县级支库。及时、安全地收纳调拨各项财政资金。
第一节 国库分布
第一节 国库分布 1965年6月至1970年4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代理的财政金库有大兴安岭特区中心支库和松岭、新林、塔河3个区(县级)支库; 1970年4月1日至1979年7月1日期间,行政区划变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第二节 国库管理
第二节 国库管理 1952年1月,人民银行呼玛县办事处按照黑龙江省分行关于代理县国库的要求, 专门配备一名会计,负责收缴县内税款收入和管理省财政厅拨付的补助款。根据县财政局的支拨令,办理拨付业务。由于呼玛县地处边远,经济不发达,县国...
第二章 国债
第二章 国债 民国三年(1914年)3月, 呼玛、漠河设治局按黑河道尹下达的命令,劝募由孙中山大总统下令发行的中华民国内国公债。以后,又有各卡官认购公债、农界摊购“东三省”公债等。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后,一手扶植起来的伪满州国为弥补财政赤字,支持侵略战争,强制发行名目繁多的“国债”,...
第一节 发行
第一节 发行 中华民国内国公债民国四年(1915年)三月三十日,漠河设治员收到道尹催缴中华民国内国公债的饬令后,即会同漠河商会会长仲济宏到各商号劝募。是年4月13日,从9户商号募集羌洋320元,按规定扣成后,将实款288元直接上缴...
第二节 兑付
第二节 兑付 旧中国时期,统治者利用发行国债聚敛钱财,在发行时靠行政手段大造声势,强行摊派。到兑付期时,由于时局动荡,钱法毛荒,很难兑现承诺,使国债购买者蒙受巨大损失。大兴安岭地区地处极边,信息不畅、交通不便,受害更深。 194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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