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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人民政府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松岭区人民政府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1996年7月10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维护劳动力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劳动力市场是指综合劳动力...
松岭区(局)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松岭区(局)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1996年8月20日 《松岭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松岭林业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业已通过上级编委审核批准。为贯彻落实好《方案》,现就区(局)机关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区(局)机关机构调整 (一)党政机关机构调整 1.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
松岭区人民政府 松岭林业局关于工资管理和工人、干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
松岭区人民政府 松岭林业局关于工资管理和工人、干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1997年1月30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加速我区林业建设的发展,加强劳动工资和工人、干部的调配管理,正确贯彻执行《劳动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工资计划及工资管理 第二条 凡松岭区(局)范围内的全民企业,...
松岭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试行)
松岭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试行)1997年1月30日第一章 总则 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木材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秩序,充分合理地利用森林资源,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确保“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顺利执行,实现林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根据《森林法》以...
松岭区木炭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松岭区木炭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5月6日 为加大我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区“三剩”资源,增加就业门路,特制定松岭区木炭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松岭区内从事木炭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 二、木炭生产经营企事...
松岭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松岭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1998年2月24日 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24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大办发〔199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范围 1.区镇两级政府机关。 2.林业局、...
松岭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松岭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6月3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正常的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地质矿产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地表或地下矿产资...
松岭区人民政府煤炭促销奖励办法
松岭区人民政府煤炭促销奖励办法1999年3月5日 在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区委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引下,为了促进松岭区煤炭的销售,扩大占领市场,加快返款,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区(局)经济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除本区自用煤外,煤炭公司每销售一吨可在销售利润中提取5元,用于促销...
松岭区人民政府 松岭林业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
松岭区人民政府 松岭林业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1999年3月29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1998〕44号文件及省召开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暂行)。 第二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
松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发生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规定
松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发生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规定1999年4月7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防止和杜绝医疗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明确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63号发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通...
松岭区(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松岭区(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1999年7月29日 根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林业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大林集综〔1999〕33号)文件精神及《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
松岭区人民政府殡葬管理办法
松岭区人民政府殡葬管理办法1999年11月12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依据《大兴安岭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内的一切殡葬活动和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
大兴安岭地区职工大病救助医疗管理规定
大兴安岭地区职工大病救助医疗管理规定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试行办法》规定,为解决大兴安岭地区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享受范围。凡参加大兴安岭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松岭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松岭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00年6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松岭区城镇管理规定
松岭区城镇管理规定2000年6月15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和卫生管理,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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