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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判工作
第三节 审判工作一、案件管辖 省高级人民法院授权,牡丹江农垦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1、审理犯罪行为发生在牡丹江农管局辖区,由牡丹江农垦公安局侦查,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以及犯罪地在牡丹江垦区被告人居住在牡丹江垦区的刑事自诉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3年...
第一节 概况
第十四章 司法第一节 概况1985年5月,管局党委根据总局局发[1984]68号文件精神,决定设立司法机构———司法处。司法处下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副处级)。赵德坤任司法处处长,刘兆河任公证处主任,肖前富负责律师事务所。司法处、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共7人编制。1994年3月江文良任司法处处长。199...
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局于1986~1990年开展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一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学习“十法一例”,专用教材《干部法律常识读本》全局干部达人手一册,《职工法律常识读本》达户均一册。学习方法为采取先培训辅导员,再由辅导员上课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据统计,全局“一五”普法...
第三节 法律服务
第三节 法律服务自1986年以来,根据农场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的需要,由司法科(政务办)主管开展了部分法律服务项目。1987年以后,根据农总司(87)66号文件规定,组建了各农场法律服务站,并由司法科(办)兼任,挂两块牌子,使用两个印章。从1987年底到1995年底,全局12个法律服务站(含龙头),有...
第四节 公证
第四节 公证垦区的公证工作,基本上是与垦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同步开展的,1985年成立公证处,当年办了几十件关于收养、经济合同方面的公证件。随着“一五”普法的深入,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依法治理观念的增强,对公证意义也有了明确的认识,经过“二五”普法教育,依法治企摆上日程,企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自觉办公证,使...
第五节 律师事务
第五节 律师事务垦区律师事务所是1984年6月建立的,只有魏金城1人,到1986年底增至2人,1987年分配来1人。律师事务也逐渐多起来,1988年律师事务所扔掉铁饭碗,率先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将办案收入作为所里投资,在密山市北大营购置办公楼和办公设施,吸引了外来律师人员到所里工作。多年来,律师...
第六节 人民调解
第六节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项,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司法处建立以来做了如下工作: (1)落实组织。在管局辖区按基层单位或住宅区域建立调解委员会,消灭空白点和死角死面,做到“人民调解组织条例”的完全落实。 (2)培训骨干。各农场和局直各单位,每年对调委会正、副主任进行...
第一节 概况
第五编 文化第一章 教育第一节 概况牡丹江垦区教育工作由管局教育处、教育中心负责,教学业务由总局教育局直接领导。垦区内各教育单位除局直,各农场中学、职高、小学、幼儿园,还在西岗设有“农垦师范学校”,在裴德设有“农垦卫生学校”和在兴凯建有“北大荒艺术学校”,成人教育设有“八五○职工中等专科学校”、“云...
第二节 基础教育
第二节 基础教育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时值全局规划“七五”期间垦区教育工作规划,管局当即把“有步骤、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七五”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同年,在八五一○农场召开了全局小学、初中教育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有关普及九年义务...
第三节 职业教育
第三节 职业教育1986年到1990年是全局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鼎盛阶段。全局14个农场中八五○、八五四、八五五、八五六、八五七、八五一○、八五一一、庆丰、云山、兴凯湖、宁安等11个农场都办起了职业高中,八五八、海林、龙头3个农场也都办起了职高班。各校加强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校舍建设,八五六、...
第四节 成人教育
第四节 成人教育一、成人文化基础教育 “七五”期间,是管局成人教育改革发展阶段。 1986年春,管局下发《牡丹江农管局成人教育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成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1986年冬季管局下发文件,开始将岗位培训转为成人教育的重点。管局成教办继续对职工进行文化补习,仅1986年一年,初...
第五节 教育督导
第五节 教育督导1987年3月,管局建立了垦区第一个督导机构———视导室(科级单位)。由曾长栋、赵永山任视导室主任和视导员。“七五”期间视导室依据省发《中小学教育综合评估内容提纲》结合管局实际,制定了中小学评估方案、教研组评估方案、学年组评估方案等,并设计了12项配套表。主要对教学常规、教学管理、规...
第一节 概况
第二章 科技第一节 概况1986年以来,牡丹江分局科技管理机构共计24个,分局科技管理领导机构为科技处(兴局办),负责全局科技管理工作。各场和局直单位设有科(协)技科(兴场办),负责各农场和各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并接受分局科技处的业务指导。分局科技处1992年为8人,科协3人,1995年机构改革,科...
第二节 科技体制改革
第二节 科技体制改革自1986年开始,牡丹江分局根据中央和总局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全面布置和实施了科技体制的改革工作。 一、机制改革 分局首先在运行机制上进行了改革。1986年以前,管局科研所在其运行机制上,完全从属于原管局机关领导,上层及中层干部任免全部由上级负责。工作中心是完成各级领...
第三节 科技管理
第三节 科技管理牡丹江分局的科技管理工作由分局科委(科技处)全面负责,各农场的科技管理工作由各场科技科全面负责,并直接接受分局科委的业务领导。 一、科技项目计划管理 (一)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分局以上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本单位盖章后,由同级科委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分局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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