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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通人民信访
第五节 通人民信访 一、信访组织 1965年1月,成立塔河区(林业公司)信访接待组,隶属区林业公司办公室。1966年8月,成立塔河区革命委员会信访接待室,隶属区办公室,由区革委会秘书分管。1978年7月,成立塔河区信访科。同年1o月,成立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1981年8月塔河区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人民政协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1年8月塔河县建制后,塔河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省、地委的要求,决定建立塔河县人民政协组织。1983年9月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张希义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筹备召开塔河县政协会议有关事宜。 1984年10月11日,政协塔...
第二节 政协会议
第二节 政协会议 一、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的人选,即注意广泛性,照顾到各个方面,又注意代表性,吸收有一定资历和影响、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事业有一定贡献和作用的人物参加。1984年政协第一届各界委员中,有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文教界、卫生界、工商界、农林界、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等。第一...
第三节 重要活动
第三节 重要活动 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遵循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改进工作...
编下序
第十五编 公安司法编下序 清朝至民国时期,塔河地区的人口户籍、社会治安隶属呼玛、漠河两县管理。1947—1958年,在农村土地改革和大兴安岭北坡开发建设时期,塔河地区人口、户籍、社会治安、森林保护、边境事宜全部由呼玛县公安局管理。1959年,随着大兴安岭开发建设的不断扩大,塔河森工企业设立林业地区...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章 公安第一节 机构设置 清朝至民国时期,塔河县域隶属呼玛、漠河两县所辖,社会治安和人口户籍为呼玛、漠河两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乡派出所隶属呼玛县公安局。 1955年,大兴安岭北坡地区开始开发建设,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社会治安和森林保护工作由呼玛县...
第二节 治安管理
第二节 治安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社会治安管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先后颁布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监督条例”、“关于违犯爆炸、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治安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63年,公安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治安管理的十大措施,加强各项基...
第三节 经济保卫
第三节 经济保卫 1977年,塔河区公安局设立经济保卫股,1982 年改称内保科,配干警5人,对塔河县53个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实行经济保卫,其中有23个单位设有专职保卫组织,塔河县共有专职保卫干部87人。确定塔河县商业局、粮食局、油库、银行等部门为重点保卫对象,县公安局与各单位签定“安全防范责...
第四节 刑事侦察
第四节 刑事侦察 “文化大革命”初期,塔河区公、检、法被群众造反组织砸烂、刑侦队伍被解散,机构被撤销,刑事侦察措施和手段被砸掉,技术设备糟踏殆尽,公安机关失去了同犯罪分子斗争能力,刑事侦察工作遭到破坏,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破案率下降,社会秩序混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工作得到加强。...
第五节 森林保卫
第五节 森林保卫 1959年,林业地区公安局内设森警中队,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护林防火、打击破坏森林的各种犯罪活动。 1986年,塔河县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查处森林案件,县公安局成立森保科、配备交通、通讯设备。1986—1992年共查处案件174件,罚款28万余元。其中,19...
第六节 预审工作
第六节 预审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公、检、法被军事管制,塔河区人民保卫部设审判组,行使预审、检察、审判职权。1972年1月,区人民保卫部内设预审组,编制3人,设组长1 人、工作人员2人,1974年,预审组改称塔河区公安局预审股,编制4人,设股长1人,工作人员3人。1979年增至6人。1...
第七节 监所管理
第七节 监所管理 塔河县公安局看守所始建于1965年。 1990年3月,根据国务院《看守所条例》规定:“保证人犯吃热、吃熟、吃足定量、吃的卫生、保证开水供应”的要求,监所每半月消毒1次,人犯理发1次,每月晒被褥1次,冬季每月洗澡1次。 收押人犯凭收押证明,核对被押人犯无误后,由2名以上工作...
第八节 城镇消防
第八节 城镇消防 1971年1o月,建立塔河区企业消防队,编制21人,设队长1人、指导员1人,配置消防车辆2台。1976年1o月,由企业消防队改称现役消防队,编制24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1 人、指导员1人、消防车增至3台。1985年6月由义务兵役制改为企业人员编制,归县公安局领导,编制45人...
第九节 交通管理
第九节 交通管理 一、机构及设备 1965年,大兴安岭特区交通监理所在塔河区设专职交通监理1人。1979年成立塔河区交通监理站,定编5人。1984年改监理站为监理所,下设十八站和盘古两个监理站。1987年,成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编制23人,下设交通股、财务股,在塔河镇、十八站、盘古和瓦拉干...
第十节 十八站林业公安局
第十节 十八站林业公安局 一、机构沿革 1970年4月,组建呼玛县十八站林业生产指挥部,下设保卫科,1974年1月,成立十八站林业局,撤销保卫科,成立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局,同年,先后成立十八站林业公安局看守所、十八站林业、永庆、曙光、跃进、查班河等地公安派出所。1979年5 月成立消防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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