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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管理机构
第六章 物资第一节 物资管理机构 为加强国家计划物资的统配管理、采购供应、调剂协作等工作,予1961年成立县物资局,为政企合一的物资管理与供应综合机构,编制为12人。1962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设计委物资供应站,是年 9月成立物资综合供应公司,下设:供销、财务、计划统计、储运、人秘等五个股和一...
第二节 物资采购供应
第二节 物资采购供应 物资部门经营管理的物资,除国家计划统配的一、二类物资外,也经营三类物资,以保证各类物资的配套供应,主要用于生产消费和按社会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物资交流,产需直接见面,做到定点供应,直达供货,支援了城乡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 1962年,计委物资供应站,全年即组织供应农业、工业、...
第一节 解放前的物价
第七章 物价第一节 解放前的物价 光绪六年(1880年)以前,下江一带及富锦境内的赫哲人,采用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一是以嘎尔当或富克锦为交换“市场”,赫哲族人之间,相互以物易物;二是赫哲人派出部份,“代表”带着自己地方的土特产到三姓(今依兰)去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三是由三姓或吉林的商人,带着赫...
第二节 解放后的物价
第二节 解放后的物价 解放后,1945年8月至1949年夏,这四年间,本县物价仍有上涨趋势。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市场物价的稳定十分重视。1950年贯彻执行中央颁发的《关于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落实了统一财政收支;统一国营企业管理与调度,统一现金管理以及加强工商业税征收和国营贸易在市场抛售物...
编下序
第七编 财政金融编下序 富锦县早在清光绪八年(1882年)即有“贡赋”的记载:“富克锦协领衙门置‘佐领’一员,催征当地土民(指赫哲人)贡赋之貂皮等珍贵土特产品”,至清末建县后,始有税捐征收局的设立。 旧社会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是旧政权唯一的地方财政来源,又是地方官吏勾结豪绅,压榨鱼肉人民的重...
第一节 财政机构
第一章 财政第一节 财政机构 民国时期,本县地方财政管理机构是富锦县地方财务处。民国 9年以前地方财务处主任多由有权势的绅商任职,如赵禄、柏乔等人均先后担任过此职,并通过农会、商会等团体,左右着地方财政的收支,甚至县府征收的捐税款项,均暂存在所谓的“殷实商号”东兴德火磨( 其财东即赵禄)。县地...
第二节 财政体制变革
第二节 财政体制变革 解放初期,地方财政本着“生产自给,自收自支”的原则,在维持地方经费的同时,适应“建军建政”的需要,沿袭老解放区的传统,实行供给制(部分实行工薪制)。积极恢复与发展生产,历行节约,紧缩开支,一切为了支援解放战争。 1948年,根据合江省政府《关于统一财政问题的决定》及《党政...
第三节 地方财政收支
第三节 地方财政收支 民国时期,县地方财政收入,除部分行政经费,由省财政厅核批指标外,从田赋、契税中按规定提留分成比例留支( 民国18年记载:县提留五厘旗租经费、一成五滞纳经费、三成五滞纳工料费、五厘征租经费、一成五的契纸经费等 ),但为数寥寥。其它各项地方经费的收入,主要来自各项地方捐税,其中...
第四节 财政管理
第四节 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民国时期,县地方财务处,对地方财政即有收支预算之举。地方各项经费来源靠征收地方捐税,每开征一项地方捐,均有其定向的开支用途,如粮捐、垧捐大部用于办警、学、团队之用。编制地方财政预算须经县农会、商团及地方乡绅参加议定,落实各项收支项目及其来源与用途。年年虽有预算,...
第一节 税务机构
第二章 税务第一节 税务机构 清末富锦建具前,富克锦协领衙门没有佐领一员,征收土贡。建县后于宣统二年(1910年)始设税捐征收局,直接隶属吉林省财政厅,首任局长曾继寿,经省财政厅直派本具任职,有10名巡差,后增至20余人,主征国税,直接上解入国库。民国初期另设地方财务处,主征地方捐税。具以下又...
第二节 税制变革
第二节 税制变革 富锦县开发较晚,清光绪年间,只有散居游猎在富克锦一带的赫哲人,每年定期向当地首领和官府贡以人参、鹿茸、鱼兽肉及狐、貉、貂皮等土特产品,谓之“土贡”。因远隔内地地,很少有货币流通,尚无捐税之举。 宣统元年(1909年)建县后,始有国税、地方捐的征收,国税上解省府纳入国库,地方捐...
第三节 税种税率
第三节 税种税率 一、民国时期税种税率 民国初期开征的主要税捐有:田赋(大租)、货物税、粮谷税、垧捐、房捐、牲畜捐及公益费等,后来相继增加营业税、印花税、木石税、鱼税等。在地方捐中,“自民二始创收垧捐”后,相继援例呈奉省府核准开征的又有粮捐、营业附加捐、店捐、旅客捐、饭馆捐、渡口捐、脚行捐、车...
第四节 税收
第四节 税收 一、解放前的税收 民国时期,在地方税捐收入中,田赋(大租)与垧捐为其大宗。据民国 6年(1917年)县财务处档案记载:“查富锦警学两政经常费用全恃垧捐为收入之大宗,民二(即民国二年)创收,为数有限,民国三年征捐时值清丈,随丈随查随附填小票,定於换照时一并收齐。”民国9年(1920...
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金融第一节 机构 一、钱庄、当铺 富锦县金融业的兴起,早在民国初期,除较大商号兼营“钱桌”外,私营的钱庄即有:德顺昌钱庄(业主王廷臣,资本8 000元);德兴润钱庄(业主沈明甫,资本6 000 元)两家。民国8年之前,最早开设的典当业有:永茂当铺(业主林辑五,资本3万元)和公益昌当铺...
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一、货币演变 民国时期,各地滥发钞票,仅东北三省即达30余种,且流通地域和币值极不统一。民国 8年(1919年)在本县境内流通的货币即有:中国银元票、殖边银元票、吉林永衡大洋票、吉林永衡银元票、江省帖子和铜钱等。 民国15年(1926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富锦分号,发行的货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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