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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德育
一、清末、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 清末、民国时期的幼儿思想品德教育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向幼儿灌输封建的伦理道德 观念,通过语言课以讲故事的方式向幼儿进行封建的“忠孝节义”、“礼义廉耻”等思想教 育,以便把他们培养成忠于统治阶级的顺民。教会办的幼儿机构还向幼儿进行宗教方面的说 教,从思想上麻醉...
第六节 领导和管理
一、领导体制与机构设置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 清末时期,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幼儿教育机构——私立奎垣蒙养园由行省公署提学使司 总务科管理。 民国时期,黑龙江省蒙养院由省教育厅第一科分管。省立蒙养院院长由教育厅直接委任 ,教职员工的待遇与省立小学标准相同。房屋修缮,教学设备的...
第一节 事业发展
第二章 小学教育 一、清末时期 (一)小学堂 第一节事业发展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行《奏定小学堂章程》规定:“设初等 小学堂,凡国民七岁以上者入学。小县城必设初等小学堂二所,大县城必设六 所,著名大镇必设三所。” 同年,清政府颁行《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城镇...
第二节 培养目标
一、清末时期 清政府在钦定的《小学堂章程》中规定:“小学宗旨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 有益身体之事”。《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培养目标是:“令凡国民七岁以上 者入学,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 令其发育为宗旨。”《奏定高等小学堂》规定培养目标是:“以培养国...
第三节 教 学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一)清末时期 1903(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学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 堂学制五年I高等小学堂学制四年。1908年(光绪三十三年),黑龙江行省公署 公布《黑龙江两等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与高等小学堂,学制各为三年, 并确定初等小学堂三年毕业后,...
第四节 德 育
一、清末时期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学部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 堂章程》中,规定小学堂品德教育的任务为“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以 培养国民之善性”。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颁布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 公、尚武、尚实”五端。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颁发《...
第五节 体育卫生
一、体育课 清末时期按照《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高等小学堂设体操课,各 学年每周3课时;女子初等小学堂每周4课时,女子高等小学堂每周3课时。 1909年(宣统元年)《学都奏酌量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摺》,规定完全科、简易 科四年,加开一课时,城市定为必修课,乡村不作规定。1910年(宣统二年...
第六节 劳动教育
清末时期小学堂设手工课,其要旨是使儿童摹仿实物形体,制做简易物 品,以陶冶儿童心思于精细,养成劳动习惯,审美趣味。女子小学堂每周设 “家事”1课时,讲述家务烹调、缝纫等知识技能,以培养女学生从事家务的能 力。 民国时期1912年(民国元年),初、高等小学校设手工课,后改为工用艺 术课,把手...
第七节 领导和管理
一、清末时期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初,黑龙江学务处拟订《黑龙江两等学堂章程》指 出:“江省风气未开,士民向学者少,若高等(指大学)、中等(指中学)各学 堂,一时猝难举办。今先从小学堂入手,以期教育普及造成国民资格为宗旨。势 把开办小学堂视为第一要务。小学堂分为两等三类:初等小学堂、高...
第一节 事业发展
第三章 中学教育 一、清末时期的中学堂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地区首创官办中学堂是双城中学堂。双城 中学堂(现双城兆麟中学前身)是在双城厅通判阮忠植的倡导下,为推行新 学,就启心书院址(现双城市委党校址)创立的厅立官办中学堂。朱锡琜任监 督,邹东升任学监。成立初期只有预科2个班,...
第二节 培养目标
一、清末时期 黑龙江地区各中学堂贯彻执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的《奏 定中学堂章程》中规定的培养目标:“设普通中学堂,令高等小学毕生者入焉, 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 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以实业日多,国力增长,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
第三节 教 学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一)清末时期 黑龙江地区各中学堂贯彻执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发的《奏 定中学堂章程》,实行《癸卯学制》。该学制规定,中学学程五年,开设12个学 科,即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物理 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
第四节 德 育
一、清末时期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清政府颁布的《学务纲要》中指出:“造士必 以品行为先。”讲经读经和修身为中学堂的德育课程之一,定为必修课。1906年清 政府又制定了《各学堂管理通则》,内设十二章,其中规定学生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和 学堂各项事务,不许“狂言怪论”。中学堂设学监、...
第六节 劳动教育
一、劳动技术课 (一)清末时期 中学堂的劳动技术教育寓于物理、化学、博物、手工诸课程之中。1909年 (宣统元年)颁布的《中学堂实科之学科程度及每星期授课时刻表》规定:四年 级和五年级设置手工课,每周2节,讲授应用木工和应用金工。黑龙江地区3所 中学堂因缺乏手工课教师,只有全省中...
第七节 领导和管理
一、管理体制与机构 (一)清末时期 黑龙江地区各中学堂的组织机构,依据学堂规模大小,有简有繁。黑水中 学堂实行二级管理制,林传甲兼任监督,统辖全学堂人员,主理一切教育事宜。 下设学监1员,负责教务和学生管理;设兼职掌书1员,专管文牍往来;设兼 职斋监1员,负责斋舍事宜。由于黑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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