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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火源管理
第三章 依法治火第一节 火源管理 1950年,呼玛县规定护林防火戒严期内,凡进入林区进行副业生产(采木耳等),需到区政府登记,经县政府发给入山证方许入山;副业区内发生火灾,由其负完全责任;鄂伦春族按县指定地点集中居住,禁止入山狩猎,由县政府按人员供给4个月的生活费用;烧荒须事先打好防火道,经区、村...
第二节 法规制度
第二节 法规制度 1950年,呼玛县制定《护林防火封山戒严期有关规定》,防火戒严期间一律禁止采伐,江河两岸15公里内树木严加保护;鄂伦春猎民集居指定地点,禁止入山狩猎,由政府供给生活费用;村屯、桥梁、电柱周围开设防火道;严禁任意烧荒和野外用火。1951年,防火戒严期内,实行外出带防火通行证制,组织...
第三节 火案查处
第三节 火案查处 1950年10月1日13时,呼玛县四道沟村五道沟三道桥一带发生森林火灾,经查实为嘎拉河金矿采金工人刘宝金野外吸烟跑火,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10月27日,呼玛县富拉罕金矿发生森林火灾,查实为金矿工人陶常荣、周永吉用火烤铁锹上的冻粘土跑火造成。陶常荣、周永吉各被判处有期徒刑5...
第一节 战略调控
第五篇 林火扑救第一章 方法措施第一节 战略调控 1950年,呼玛县政府将所辖5个行政区及金矿、鄂伦春猎民编成7个大队,按村编成33个中队,按屯编成71个小组。发生林火,组织村民入山扑救。1952年起,将县内村民编成防火扑火队伍4545人,发生火情按编制出动扑救,沿途住店免收宿费。 1954年后...
第二节 战术手段
第二节 战术手段 大兴安岭林区地广人稀,交通闭塞。1950年,呼玛县发生林火,扑火大军徒步入山,就地砍取桦树条子打火。较近火场,采取人海战术扑救;较远火场,因无路可通,扑火战术手段落后,扑救不及时,小火常酿成灾。1955年 5月11日,依陵古鲁河一带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距呼玛县城直线距离250余公里...
第三节 扑火效率
第三节 扑火效率 1950年,呼玛县组织村民徒步入山扑救林火,因扑救不及时,手段原始,16起林火中,有6起形成重大,6起形成特大。1951年13起林火中,有4起形成重大,8起形成特大。1955年,扑救依陵古鲁河火共出动4562人扑打25天,耗用工日99,515个。扑救内蒙古那都里河过境火共出动48...
第四节 清理看守
第四节 清理看守 1950年至1954年,明火扑灭后,使用铁锹棍棒进行清理,复燃现象时有发生。1955年 5月21日,扑救依陵古鲁河火灾时,借助天降雨水扑灭明火后,未做彻底清理。5月 22日,天晴起风,火场有3处复燃。5月26日,黑河扑火队伍再次重返火场,进行扑救和清理,至6月5日全部扑灭。 1...
第一节 指挥原则
第二章 指挥调度第一节 指挥原则 1950年起,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山火扑救由呼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1951年起,南部林区山火扑救,由鄂伦春自治旗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扑救。1957年,北部林区山火扑救,改由呼玛县政府或其指定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南部林区由鄂伦春旗政府或其指定的林业主管部门...
第二节 指挥方式
第二节 指挥方式 1950年,呼玛县内发生山火,由县护林防火委员会直接调动全县人力、物力统一组织扑救。 1955年5月,依陵古鲁河特大火灾,扑救时县、区、村多头指挥、一度混乱。5月21日,由黑龙江省副省长于杰、黑河地委副书记丁逢水等组成省驻呼玛扑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林业部经理局局长参与指挥工作。黑...
第三节 通信联络
第三节 通信联络 1950年至1954年,呼玛县防火指挥部与火场之间的通信联系多靠骑马送信,或借助有线电话上传下达。 1955年 5月,在扑救依陵古鲁河大火时,经呼玛县委特批,临时借用邮电部门小型无线电台进行通行联络。1956年,县内组建林管区,配备了小型无线电台,扑火时带入火场,与防指保持通信...
第四节 火情报告
第四节 火情报告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及防火主管部门要求火情报告及时准确,以便采取紧急措施将火消灭。1950年至1955年,呼玛县因通讯手段落后,发现火情派人骑马、徒步报告,或赶到有电话的地方传递信息,常常延误时间。 1956年后,呼玛县开展飞机巡护,发现火情向当地空投火报...
第一节 运输工具
第三章 后勤保障第一节 运输工具 1950年起,呼玛县扑火物资靠调用农马和农用马车运送至火场最近处,再用人背、马驮送入火场。扑火队伍多以徒步向火场开进。1955年 5月,扑打依陵古鲁河大火时,曾借助苏联铁路运送扑火队员2906人。1957年至1958年,县内林业部门和专业队伍配备汽车15台、马60...
第二节 给养供应
第二节 给养供应 1950年,呼玛县在扑救林火时,发动饭店、食堂、居民赶制干粮,发给扑火队员自带干粮先进入火场扑救,随后组织运送粮食,派专人做饭,集体食用,断炊挨饿现象时有发生。1955年后,扑救较大森林火灾,派飞机空投粮食和食品,补充给养。1965年,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后,扑火队员按 3天配发给养...
第三节 医疗救护
第三节 医疗救护 1955年 5月,呼玛县在扑救依陵古鲁河大火时,临时从县医疗机构抽调医护人员配属指挥部行动,对扑火队员的伤病实行免费医疗。 1959年 6月,扑救呼玛河、塔河火灾和内蒙古过境火时,各地扑火队伍自带医护人员,实行火场医疗救护。 1965年,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后,扑火时临时抽调部队...
第四节 安全管理
第四节 安全管理 1955年5月,呼玛县在扑救依陵古鲁河大火时,1名扑火队员精神不正常,跳江溺亡。1966年5月,扑救欧肯河大火中,沈阳军区23军的1 位副连长过河时不幸淹亡,铁道兵部队有4名战士壮烈牺牲。1970年4月,在扑打春亭阁山火过程中,地直机关 3名干部被火烧亡,另有6名扑火队员被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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