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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保护
第三节 劳动保护 一、劳保措施 1950年,为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身心健康,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厂院结构坚固、整洁有序,车间有照明、通风、取暖、降温设备,机械设备轴头有帽、齿轮有罩、地杠有过桥、变压器有护栏、刀闸和开关有防弧装置、线路绝缘,并备有防火设施。按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节 劳动保险
第四节 劳动保险 1954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法令规定,为加强劳动保险工作,设专职劳动保险干部,处理和解决职工中生、老、并死、伤、残等特殊困困。实行劳动保险单位19个,职工1959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4896人。1978年,实行劳动保险单位101个,其中:全民84...
第五节 锅炉监察
第五节 锅炉监察 1956年,全县有蒸气锅炉11台,其中:兰开复2台,铸铁片式5台,机车式、轿车式、康尼许及热水锅炉各1台。劳动部门配备专职监察干部1名。1979年10月,县锅炉检验所成立,负责锅炉设计、制造和修理。1981年,生产、生活用炉增多,蒸气锅炉64台,其中:兰开复、立式竖水管、红...
第六节 精减下放
第六节 精减下放 1957年2~9月,根据国务院“精简机构,精减人员”指示,为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状况,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精减整编工作。本着“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原则,对编余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安排,共精减编余人员403人(不含系绕内调整),其中:行政人员350人、工店员和勤杂人员5...
第七节 上山下乡
第七节 上山下乡 1964年,在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的同时,开始动员知识青年(简称“知青”)上山下乡工作。1965年,先后动员两批下乡知青645人,建知青点15个。1968年10月,为落实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指示,再掀知青上山下乡高潮。至1979年,共动员城...
第一节 干部调配
第三章 人事第一节 干部调配 1950年后,逐渐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干部调动和人员编制等。 一、编制配备 1955年,县委编制45人,实配46人;县人民政府编制161人,实配238人;群团编制19人,实配19人...
第二节 干部奖惩
第二节 干部奖惩 一、奖励 1949年后,干部奖励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精神,结合基层单位实际,制定奖励条件,每年年中初评,年末总评,经群众评选,领导批准产生,分为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逐级上报,由本系统表彰、奖励。1981年,根据《黑龙江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奖励的暂行规定》精神,在78...
第三节 干部待遇
第三节 干部待遇 一、退休退职 1956年5月~1978年2月,根据国家内务部、财政部、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的联合通知》精神,全县先后办理退休、退职干部412人,其中:机关干部75人,事业干部161人,企业干部176人。1978年3~5月,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第四节 干部管理
第四节 干部管理 1946年5月,设组织部,县委委员兼部长,工作人员2人。1949~1963年,工作人员增至15人。1964年后,设组织(含党员教育)、干部组,工作人员31人。1980年,设老干部组。1981年,党员教育划归宣传部,设干部教育组,工作人员33人。根据党管干部原则,按干部管理权...
第一节 民国时期武装管理
第十三篇 军事第一章 武装第一节 民国时期武装管理 一、驻军 民国13年(1924年),省防军骑兵第八独立连驻防,官兵47人。民国17年(1928年)5月,省防军第二补充旅先后3个连进驻。民国19年(1930年),省防军团长朴...
第二节 伪满洲国时期日伪军驻防
第二节 伪满洲国时期日伪军驻防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5月,伪省防军八旅五十三团二连驻防。伪满康德2年(1935年),伪第三军管区陆军混成第十三旅二十五团三连进驻。伪满康德8年(1941年),日军设泰安街宪兵分驻所,所长1人,宪兵数人,密侦...
第三节 解放后人民武装
第三节 解放后人民武装 保安大队 1945年11月,中国共产党依安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工委”)于省城(北安)筹建人民武装力量,招收2个连,组成东北人民自卫军依安县保安大队。1946年初,增为3个连(其中1个骑兵连),统编1个营,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民主联军依安县保安大队。区建中...
第一节 招募兵制
第二章 兵役制度第一节 招募兵制 民国时期招募兵,雇价江钱6万吊、16万吊不等;给房地者为熟地20垧或30垧,草房3间。民国13年(1924年)9月,县奉令征兵百人,要求区5日内征齐。送省呈文道:“遵查依安应征百名业已取足数,...
第二节 志愿兵制
第二节 志愿兵制 1946年,实行扩兵制。其条件:家庭出身为贫、雇农(后土改运动中没血仇的地、富子弟亦可),热爱中国共产党,身体没有明显疾病和残疾,年龄18~30岁男性公民均可。兵员享受代耕待遇。是年,扩兵250人。1947年,扩兵2...
第三节 义务兵制
第三节 义务兵制 伪满时期,伪国兵制规定:凡年满19岁男性国民,必须进行国兵检查,合格者应征入伍;不合格者为“国兵漏”,20~24岁,每年出4个月民工(白尽义务),称之“勤劳奉仕”。 1955年,人民解放军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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