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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敌伪时期人口调查
第四章 人口普查第一节 敌伪时期人口调查 伪康德7年(1940年),伪满为加强其统治,进行一次所谓“全国临时国势调查”(即人口普查)。规定时间为10月1日午夜零时。伪安达县公署成立调查班,抽调县公署、街(村)公所职员、小学教员、商业铺店人员组成调查员。训练后,全县成立2街12村14个调查班。1...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普查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对象和项目、统一方法进行了 3次人口普查。 一、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 6月30日24时,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安达县按规定时间进行,普查对象是常住人口。普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全县普查工作从...
篇下序
第四篇 农业篇下序 解放前,安达县农业沿袭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大部分集中在官僚、地主和富农手中。地主、富农通过雇佣农民、出租土地、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农民,贫雇农因无地或少地靠出卖劳动力或租种地主土地养家糊口。特别是在日伪统治的14年里,广大农民更是食不裹腹,衣不遮体,长...
第一节 土地占有
第一章 农业生产关系变革第一节 土地占有 清代,安达地域的土地占有形式主要有官地、旗地(尚未开垦)两种。官地即省属地,是清朝皇族指定的“围场”,属清王朝皇室直接占有。旗地,即清王朝分封给“八旗”旗人的土地,属杜尔伯特旗贝子占有。已开垦的田地分官田、旗田、民田 3种。设治前,只有官田一种。康熙二...
第二节 土地改革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46年 3月25日,安达县解放。县长郭芸田向群众宣布民主政府的“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实行民主”等各项政策。之后,全县普遍开展以反奸除霸为目的的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没收与分配敌伪土地。减租减息斗争没有消灭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全县地主、富农仍占有大量的土地,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获...
第三节 互助合作
第三节 互助合作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 1948年春,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在生产中,刚刚分得土地的农民,因车、马、犁杖和其它小农具不配套,多数贫雇农缺乏人力和畜力,迫切要求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县委紧紧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本着“自愿互助”的原则,开...
第四节 人民公社
第四节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以后,安达县于8月29日开始组建农村人民公社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民生乡进行,将全乡10个高级合作社合并,建立起东风人民公社。9月上旬,全县掀起大办农村人民公社的高潮。先后撤销 3镇、1场、12乡,将 138个...
第五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五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县委贯彻农村经济政策,试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摸索经验。1980年,全县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种,包工生产,定额计酬。实行这种责任制的有83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1.2%。第二种,长年划组(即“小而全”作业组),联产计酬。实行这...
第一节 私有制管理
第二章 经营管理第一节 私有制管理 解放前,土地多被地主、富农占有,雇用无地或少地农民为其耕种,种、产、存、销均由地主经营,或由地主指定管家代理;部分农户占有少量土地,各自耕种、经营、管理。 1946年春,安达县解放后,地主、富农仍占有大量土地及生产资料,在经营中盘剥农民。县政府宣布实行“减...
第二节 集体管理
第二节 集体管理 1955年末,全县农村在初级社基础上组建高级社,将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社员生产资料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实行高级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劳动管理实行定额、包工包产,超产奖励,减产处罚等制度。计酬实行工分制,即:按劳动力强弱评定日工...
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
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 1983年3月,全县95%的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经营的土地承包到农户,车、马、农具等生产资料作价卖给农民,变集体经营管理为家庭分散经营管理。1984年,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财经管理实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由农村经服务站掌管,并建立使用审...
第一节 土地开发
第三章 土地第一节 土地开发 20世纪初,安达地区一片荒原,仅有西部驿站汉人开发小块农田,从事农耕活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批准黑龙江将军达桂招民开垦奏议,在中东铁路两侧放荒招垦。后由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办理荒务,将军衙门设荒务总局,在杜尔伯特旗设荒务行局。“商准杜尔伯特蒙旗(土地)与...
第二节 土地利用
第二节 土地利用 全县土地利用从开发至今已有80多年历史。1978年以后,全县面积基本稳定,经详查为5 379 414.4亩(详查数,下同),其中:安达县使用面积为 5 278 668.2亩,省属和平牧场安达分场和外市县使用 100 746.2亩。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是:五分草原,三分半田,半分宅,...
第三节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管理 一、管理机构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黑龙江将军衙门设荒务总局,在杜尔伯特旗设荒务行局,负责管理安达地区的荒务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置安达厅以后,由安达厅衙署管理荒务。民国3年(1914年)3月,黑龙江省设清丈兼招垦总局,安达县为第十清丈招垦分局,由县知事兼...
章下序
第四章 种植业章下序 全县农作物生育期受无霜期限制,一般在90—120 天之间,一年一熟。种植业分为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两大类。解放前,农业不担风险,主要种植早熟、低产作物。粮食作物以糜谷、大豆为主,小麦、高梁、玉米次之,若遇灾毁苗,补种荞麦;经济作物以麻、烟为主,辅以瓜、果、菜等,占总播种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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