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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外专家来访
1950—1985年有8个国家189人次来黑龙江省煤矿讲学,进行技术服务。 一、苏联援助 1950—1959年,黑龙江省兴建的鹤岗东山竖井、兴安竖井和双鸭山洗煤厂,是苏联援助 我国的156项重点工程中的三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器材供应,由苏联全部承包。苏联专 家史梅果里、鲍格莫...
第四节 互派实习人员
一、出国学习进修 1954年1月—1955年8月,为迎接兴安竖井投产做准备,鹤岗矿务局选派李云峰、罗良举 、王绍江、宫本春、张延林、刘宪刚、贾树强、康印章等8人,去苏联学习新型竖井生产管理 工作。上述几人回国后成为该矿的行政和技术骨干力量。 1954年3月—1955年3月1日,为...
第八篇 企业管理
黑龙江省煤矿企业经历了中华民国、东北沦陷和新中国三个时期。由于各个时期企业性 质有根本区别,企业管理的目的也迥然不同。民国初期煤矿基本属私人所有,管理的目的是 获得高额利润。当时小煤窑由矿主自行管理。具有一定规模的穆棱煤矿公司和鹤岗煤矿公司 ,实行董事会领导体制,在哈尔滨设总公司。穆棱煤矿公司在...
第一节 计 划
第一章 计划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当局于1937年(伪康德4年)曾公布煤炭生产第一次五年计划,是按 煤矿隶属系统编制的。 第一个年度实际产煤1407万吨,完成90%。1938年为满足侵华战争需要,修改五年计划, 拟加速煤炭开发。其中鹤岗煤矿到1941年的目标是200万吨,密山15...
第二节 调 度
煤矿各级生产调度机构是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等各部门共同完成国家计划的重要机构 。 1953年以前,各矿务局尚未建立生产调度机构。国家计划下达后,只是逐级召开会议传 达贯彻,没有专门机构经常地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计划在执行中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使有些单位出现完不成计划的情况。1953年...
第三节 统 计
黑龙江省煤矿统计工作机构始建于1948年。当时鸡西矿务局在秘书室下设统计股,鹤岗 矿务局在矿务科计划股设专职统计员,双鸭山矿务局在矿务科计划组设专职统计员,负责统 计工作。 1949年12月16日东北煤矿管理局召开第三次统计会议,通过了《统计规程草案》,要求 根据东北工业部关于加强统计工...
第一节 财务核算体制
第二章 财务管理 民国初期,鹤岗煤矿总公司设在哈尔滨,公司内有会计科。下设:出纳股、簿记股、稽 核股。1939年(民国18年)3月,在莲江口成立驻矿事务所。下设会计部,负责现金收支、传 票登记制作、稽核帐簿表册、保管银钱证券等事宜。穆棱煤矿总公司在梨树镇设矿路事务所 。下设会计股,负责财务管理事...
第二节 固定资金管理
煤矿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在清末时期开办煤矿,需筹银几万两。据有关资料记载: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为试办金牛山、怀獾洞、马鞍山、朝阳山矿务,黑龙江将军程德全拨银 四万两作为试办之资本。1908年7月道员梁掌卿接办平山、景星山煤窑招商股30万元。1908年 西布特哈总管纯德等办龙江县太平山煤矿(...
第三节 流动资金管理
一、生产流动资金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鹤岗炭矿在1944年流动资金为3298万元。其中:物品2501万元,存煤26 0万元,现金537万元。密山炭矿流动资金为4486万元。其中:物品2585万元,存煤1389万元 ,现金512万元。解放战争初期各矿务局无自有流动资金,每月所需货币资金,统由...
第四节 成本管理
煤矿的自然条件不一,煤矿间成本可比性差。同一煤矿不同时期的成本也不完全可比。 据中国经济年鉴所载,鹤岗煤矿公司在1931年(民国20年)时,每吨原煤成本为价洋5.31元 ,穆棱煤矿为5.72元,扎赉诺尔煤矿为4.00元。东北沦陷后,物价暴涨,受其影响,原煤 成本不断上升,从1937年(民国28年...
第五节 盈亏变化
清未至民国初期,黑龙江煤矿技术落后,多数规模小,冬季采煤,夏季停产,亏多盈少 。甘河煤矿自民国元年3月至12月,共运到省城(齐齐哈尔)煤炭170余万斤。每百斤售价江 钱四、五吊不等,共售得江钱54000余吊,再加其它收入30000余吊,总计收入江钱80000余吊 ,合大洋12000余元。这一年支...
第一节 劳动制度
第三章 劳动管理 一、解放前的劳动制度 清末时期,本省煤矿生产规模小,矿工不多,一矿多则百人,少则一二十人。多是夏秋 务农,冬春挖煤的半工半农制。民国时期,开始采用把头制。1920年(民国9年)官商合办鹤 岗煤矿公司有周子清、杜文祥等12家把头承包矿山劳作。1924年(民国13年)中俄官商...
第二节 劳动组织
一、组建矿工队伍 日本侵略者投降时,矿井停产被淹,工人自动解散回家。1945年人民政府接收鹤岗矿区 时,只有13592人。当时匪患未除,恢复生产缓慢,矿区生活条件艰苦,一些矿工继续离矿。 到1946年鹤岗矿区职工队伍减少至8683人。其中工人6256人,管理人员2427人。同年9月东北 ...
第三节 劳动待遇
一、工资 清末时期,甘河煤矿对矿工实行包工工资,每日开给包工工资钱350文。民国时期,穆棱 煤矿实行计时工资制,矿工每日获工资1—2元(哈大洋),平均1.7元,折合银圆1.2元。 鹤岗煤矿公司实行包箱计件。据谭锡畴1924年的调查报告记载:“采煤工人五人一组, 出煤一箱给资三角,...
第四节 劳动效率
东北沦陷时期,煤矿工人在日本侵略者统治下,在把头、警察、特务的奴役下,劳动效 率低。 解放战争时期,矿工虽然当时生活条件艰苦,但劳动热情高,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全 员效率,1948年鹤岗为0.51吨,鸡西为0.56吨;1949年全省平均为0.529吨,1952年上升 到0.71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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