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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私营粮栈
第二节 私营粮栈 清末,各县已有私人粮栈经营粮食。大粮栈多以低价收购,转运外埠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小粮栈资金少,无力长途贩运,多为大粮栈代购,收取手续费,并零售小量的粮食。大粮栈贩运粮食获得暴利后,顺路购回布匹、盐、糖,再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取农民手中的粮食。 民国元年(1912年),安达益发...
第三节 义仓粮
第三节 义仓粮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海伦县设义仓,存粮10万石。宣统元年(1909年),绥化、海伦、肇州、青冈各县也分设义仓,储备粮食。各粮仓由地方自治会管理。宣统三年,海伦、绥化、庆安、青冈、兰西等处遭大水,各义仓放粮救灾。 据黑龙江志稿记载:民国 19年(1930年),海伦县城内...
第四节 粮油征购
第四节 粮油征购 一、出荷粮 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农事合作社下设“日清”、“三泰”粮栈,控制粮食交易,以低价收买农民生产的粮食,用“洋布”、“洋烟”等洋货以物易物,对农民进行不等价交易。 伪康德 5年(1938年),伪政府发布《米谷管理要纲》,进一步对粮食进行控制。特别是伪康德7年...
第五节 粮油销售
第五节 粮油销售 一、伪满时期的粮食配给制 伪康德 7年(1940年)后,伪政府实行粮食配售制度,对日本人和朝鲜人实行大米票制。标准为:4—12岁每月4.5公斤,13—60岁每月7.5公斤,60岁以上每月6公斤。伪康德8年(1941年)后,实行专卖配售面粉,城内专设粮店出售,伪官吏及其家属,少...
第六节 粮油调运
第六节 粮油调运 一、调 拨 解放初期,为了保证城乡人民生活用粮和支援前线,人民政府每年都组织调出调入大量的粮食。 1953年统购统销后,全区各县的商品粮开始统一调拨。各县粮食部门在粮油调运工作中,根据“全面安排,统一调度”,“先中央,后地方,先军需,后民用,先种子,后商品粮”和“保证重点...
第七节 粮油仓储
第七节 粮油仓储 一、仓储建设 建国初期,为了收购农民的粮食,保证军需民用,全区主要城镇相继建立了一些粮食仓库,仓型较简陋,以民房仓、简易仓为主。接收入库的粮食基本露天存放。储藏技术落后,粮食的收接、装卸、搬运等作业环节,完全由人扛、背、抬等笨重的体力劳动方式来完成。粮食虫蛀、霉变、鼠雀危害较...
第八节 盐类经营
第八节 盐类经营 宣统元年(1909年),绥化、海伦、余庆(庆安)、兰西、青冈、肇州、上集厂(绥棱)、安达等县。均设立官盐分销局,隶属吉、黑榷运总局,承办官盐分销。各分销局内兼设缉私分局,内设司事1名,巡差2名。办理食盐缉私事宜。各分销局还附设仓库 1所,交通便利时多领存储,仓库面积依各分销局销...
第一节 机构网点
第五章 物资第一节 机构网点 全区物资部门,是全区工农业生产建设、人民生活和科研项目所需物资的供应部门,是全区发展国民经济的服务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据行署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原则和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组织编制汇总物资计划和订货工作,衔接物资分配。承上启下,既接受省物资厅的指导,又对各市县...
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全区对物资管理一惯实行管指标、管供应、管使用、管节约的原则。 一、统配管理 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对钢材、木材、铁线、玻璃等16种物资实行统一分配。1953年,又确定将其中钢材、木材等10个品种,纳入国家计划之内,将铁线、硫酸、平板玻璃、帆布和粮食等6个品种,改由需求部门...
第三节 采购
第三节 采购 1960年以前。物资由国家调拨,由商业部门按计划采购。1960年建立物资部门后,则由物资部门负责催调国家拨计划内物资,组织参加物资部门之间的调剂协作。物资采购渠道基本固定,统一由国家计划安排。 1965年至1978年,煤炭、钢材、水泥、原木、生铁 5大品种的采购量逐年增加,其中钢...
第四节 供应
第四节 供应 全区在物资供应上始终坚持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后新建,先维修后制造,保重点照顾一般,择优供应的原则。 1957年,各县对物资供应单位分为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重点单位按计划供应,执行调拨价。非重点单位所需物资,自行在市场采购,执行市场牌价。钢材和二类机电产品由五金交电公司供应;煤炭...
第六节 经营管理
第六节 经营管理 1959年至1970年,全区物资系统财务归省物资厅统一管理,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结算,对物资进销存和资金占用及盈余等主要指标,实行报帐制。 1971年至1979年,省将物资部门的财务分别下放到地、市县管理。地区局直属公司经营盈利上缴地区财政,亏损由地区财政退库。 1980年至...
第一节 机构网点
第六章 外贸第一节 机构网点 1959年8月,松花江专署对外贸易局建立,为省外贸局的派出机构,编制8人,其主要职能是协助省外贸部门催调出口商品。 1966年2月,专署外贸局改为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绥化办事处。于同年7月又改称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绥化地区办事处。 同年12月,“文化大革命”中被撤...
第二节 基地建设
第二节 基地建设 1971年至1972年,地、县对外贸易机构根据全区的资源情况,建立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并对各项出口商品的生产进行规划指导。 1980年10月,国家外贸部正式批准绥化地区为全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以此为契机,全区大办以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为主攻方向的出口商品基地和专厂。至1...
第三节 收购加工
第三节 收购加工 一、收 购 1975年以前,全区各县外贸部门属国家外贸系统的基层单位,是省级各进出口公司的货源基地。每年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出口商品收购计划,逐品种落实到生产部门和供货单位。然后,组织供货单位有计划地生产和按期供货。收购的品种1971年为21种,收购额为2882万元。其中,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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