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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业改革
第二节 建筑业改革 一、工程施工招投标承包 1985年,行署建委先后在绥化市搞了前进机械厂厂房、综合楼和肇东毛纺厂精梳车间厂房的招投标试点,并在全区推广。此后,各市县逐步开展了重点工程施工招投标承包工作,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管理机构。地区和部分市县还制定了《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项目...
第三节 建筑工程
第三节 建筑工程 一、工程投资 建国后,随着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国家对全区的基本建设事业投入了大量资金。 1953年,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额726万元,1958年达4 515万元,比1953年增长5.3倍。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全区贯彻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大力压缩基...
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四章 环境保护第一节 环境污染 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和人口的增长,工业企业逐年增多,城市垃圾和废水排放量及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多,形成各种形式的污染源,使全区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逐年加重。特别是进入70年代后,全区经济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增长速度快,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
第二节 环境保护
第二节 环境保护 绥化地区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始于70年代初,当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法向广大群众宣讲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1973年 3月,行署成立工业“三废”管理综合利用办公室。1974年改称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地区建委。各县随之建立了相应机构,开展了以治理生产“三废”和...
第三节 污染治理
第三节 污染治理 1981年始,全区按照国家“以收促治”的方针和规定,对排污企业收缴超标排污费。至1990年末,全区共收排污费2 779万元。下拨治理补助资金1 361万元,共补助治理了 602个污染项目。 严格监督管理工业排污。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治”...
第四节 生态保护
第四节 生态保护 绥化地区是农业地区,是黑龙江省重点产粮区之一,为维护农业生态平衡,遵循自然规律发展农业生产,促使农业健康持久地发展,全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1、 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保护水土,调节气候。至1990年末,全区防护林面积已达 137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2、 加强乡镇...
篇下序
第九篇 商业篇下序 清同治年间,各县境内都有商贩流动,并有少量的坐商。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筑成后,肇东、安达成为本地区西部商品、物资集散中心。 通江埠码头(望奎境内)、肇源码头(肇源县)建成后,成为水路物资集散地。 民国期间,全区商业发展较快。尤其呼海铁路通车后,绥化、海...
第一节 私营商业
第一章 商业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同治三年(1864年),北团林子7家商户成立了“公议会”。光绪元年(1875年)上集厂(绥棱)已有商铺营业。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前后,由于清朝廷对东北地区实行开禁放荒政策,河北、山东大批移民来各县垦荒种地,小商小贩也随之迁来。从货郎担挑、小摊床到店铺,...
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1956年, 全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 根据党的“赎买、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统筹安排、生产改组、全行业合营、推广定息、组织专业公司、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原则,对全区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经过改造,全区私营商业者有1 301人...
第四节 集体商业
第四节 集体商业 1956年,全区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实行赎买。赎买后,私营商业携带原有资金设备、存货作为股金合并为合作商店、饭店、理发店等行业。1960年后,这些合作店、小组定为集体所有制商业,单独核算,自负盈亏。集体商业没有批发权,进货渠道主要是国营商业的批发部门,经...
第五节 个体商业
第五节 个体商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区各县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发展个体商业的有关规定,本着“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合理布局,按需发展”的原则,大力扶持个体商业。至1981年,全区共有个体商业户1 909户,资金141万元,年营业额1 420万元,从业人员5 434人,经营的项目主...
第六节 采购批发
第六节 采购批发 一、工业品采购、批发 光绪年间,各县已有私人商客从奉天、哈尔滨等地采购布疋棉花、日用杂货,在本地出售。呼兰河的通江埠船口,每在春、秋季节,大小商船扬帆往来;满载货物的船只一靠岸,商客便蜂拥选购。每逢春节,天津的“杨柳青”年画及“灶王”、“门神”和卜奎的“史国公酒”等在肇东、安...
第八节 仓储运输
第八节 仓储运输 一、仓 储 解放前,私营商户资金较少,商品随购随销。所购入的商品量小,贮藏以一家一户为主。 解放后至建国初期,私营商户的商品储备量一般较少,多为前店后库。国营商店库房也较简陋。一般没有暖库,怕冻商品采购量少。各县的贸易公司建有简易库房,储存的商品主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粮食...
第十节 石油
第十节 石油 伪满期间,石油由专卖统制公司经营。解放后至1970年前,全区无专门管理和经营石油的机构,各县的石油由百货公司、燃料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经营管理。1970年,各县成立石油公司。1972年,成立地区石油公司(科级)。地县石油公司均隶属地、县商业局领导。1984年,地区石油公司与肇东油库合...
第十一节 烟草
第十一节 烟草 伪满时期(1941年),卷烟被列为配给制商品,由指定的配给制商店专营。 建国后,卷烟批发一直为国家所有,根据专卖政策的要求,实行固定流通渠道、固定价格、固定销售方式进行经营。烤烟烟叶由各县土产公司专营,委托供销社负责代收购。 1983年,烟草业务上划国家,地区建立了烟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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