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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为基本的第一审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称为县级人民法院,其 中包括:县(旗或其他相当于县的行政区、自治区)人民法院、省辖市人民法院、中央及大行 政区直辖市的区人民法院。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基层人民法 院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低一级法院。《人民法院...
第五节 专门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在农垦区、 林区和铁路辖区内分别设有专门法院。1985年底,全省共有农垦、林区和铁路运输法院50个, 其中,农垦中级法院1个,农垦基层法院8个;林区中级法院3个,林区基层法院30个;铁路 运输中级法院1个,铁路运输法院7个。30个...
第二章 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及诉讼参与人为解决案件既分阶段又相连贯地顺次进行的活动。 为使诉讼活动有秩序地进行,我国法律对处理案件活动的过程、方式和手续都加以规定。诉 讼程序是随诉讼制度的演变而来的。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后, 黑龙江...
第一节 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处理刑事案件的法 定次序、方式和手续。包括从追究犯罪开始到判决执行为止的整个活动过程。我国刑事诉讼 程序包括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 监督程序)和执行5个基本阶段。本节记述的只限于刑事案...
第二节 民事经济诉讼程序
民事经济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定制 度、步骤、方式和方法。我国的民事审判程序,以便利群众、手续简便为特点,是在长期执 行“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制度化, 进而走上法律化轨道的。民事和经济纠纷审判程序中的陪审、...
第三节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依靠群众自行解决民间纠纷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色,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 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我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基层法院调解民事纠 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有力助手。但是,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而是诉讼外的调解,不得 阻止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调解不具有法律的和行...
第三章 审判刑事案件
审判刑事案件,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后,依据 国家法律、法令,全力做好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运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犯罪行为进行 坚决斗争。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至1985年的36年间,全省(含建国初期的松江省,下同)受 理一审各类刑事案件452 535件(见...
第一节 审判反革命案件
审判反革命案件,惩办反革命犯罪,始终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中占有较大比 重。从1950年至1985年(不含“文化大革命”10年),黑龙江省共受理一审各种反革命案件 27 691件,占同期刑事收案总数的736%;判处反革命罪犯28 063人。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黑龙江地区...
第二节 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普通刑事案件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历来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的重点。1950年至1985年,黑 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盗窃、放火、投毒等严重危害社 会治安的普通刑事案件389 490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86.1%,依法判处犯罪分子 41万余人。通过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第三节 审判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案件
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法院自建立起,就依法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并取 得显著成效。1950年至1985年,全省判处贪污分子24 885人,还判处了大量投机倒把、 行贿受贿、偷税抗税、走私贩私、盗窃、诈骗公共财产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保 障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
第四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案件
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办案,力争不出错案。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有的 案件判处不当问题。对于判处不当的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一经发现,即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纠正错案主要通过不定期检查案件和处理申诉和信访中发现问题,依据...
第五节 特赦与宽大释放
1959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发布特赦令,决定在庆祝国庆10周年的时 候,对于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其中规定:反 革命罪犯,判处徒刑5年以下(包括判处徒刑5年)、服刑时间已经达到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确 实改恶从善的;判处徒刑5年以上、服刑时间已...
第四章 审判民事案件
审判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 纷、继承纠纷、房屋、债务、损害赔偿、土地、山林、水利、著作权等财产权益纠纷,还包 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宣告失踪人 死亡、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和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
第一节 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一、审判离婚案件 自人民法院成立以来,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占有较大比重。1950年至1966年和1974 年至1985年的29年间,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离婚案件419 389件,占民事案 件总数的59.2%,占婚姻家庭案件的87.1%;判决和调解离婚案件240...
第二节 审判财产权益案件
财产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分类,是指那些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或者体现为一定的财 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益案件,主要包括物权、准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纠 纷案件。 一、审判债务案件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债的一方(债权人)享有请求他方(债务人) 为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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