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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日伪统治时期
第二节 日伪统治时期 官办银行 日伪统治时期,佳木斯官办银行有两家: 中央银行佳木斯支行 1932年7月1日在吉林永衡官银号分号的基础上,改建伪满洲中央银行佳木斯吉字支行。1933年5月改称满洲中央银行佳木斯支行。1939年存款总额为524万元(伪满洲币,下同),放款总额175万元,人员49人。...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银 行 1946年1月市政府建立后,随即成立合江(地方)银行。主要任务是为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币,解决财政需要。合江省政府成立后,归省政府领导。内部机构设发行股、营业股、总务股和造币厂,职工30余人。1946年6月,东北银行合江省分行成立,合江(地方)银行随即撤销。所发行的合江地...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 人民银行 1951年4月,东北银行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全国金融机构。佳木斯市设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支行,下设人事、秘书、业务、会计、货管、出纳、农贷7个股;在农村悦来、大来、太平镇和市区西林街、纺织厂设5个营业所。1956年辖市区长安、佳西、佳东3个办事处和农村10个营业...
第一节 货币种类
第二章 货币管理第一节 货币种类 民国时期 佳木斯建镇初期,市面流通的货币是清政府所制的铜币。一为黄铜方孔铸币,每枚值一文,千文为一吊。一种为紫铜铸币,每枚值10文。至民国时期,由于外来势力侵入和地方各派势力在吉、黑两省的角逐,货币流通极其混乱,出现多种货币并存的局面。主要有: 银 圆 1915...
第二节 货币流通
第二节 货币流通 现金收支 自1951年全国统一币制后,银行即建立了较完善的现金收支统计制度。 1953—1957年随着市区人口的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现金收支均呈增长趋势,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别由1952年的5853万元、5698万元增至7643万元、6399万元,增长幅度是30.6%和12.1...
第三节 现金管理
第三节 现金管理 1949年3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颂布《机关及公营企业现金管理办法》,先在东北一级机关企业单位试行。同年11月15日,在东北各省市一切公营企业、机关、合作社执行。佳木斯市是最早实行现金管理的城市之一。凡公营单位当日收入的现金必须全额存入银行,不许坐支。所需现金,季初提报分月使用计划,...
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1960年,市人民银行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各单位无限制地增编增人,工资支出大幅度增长。当年从银行支付的工资总额为4416万元,1959年猛增到6995万元。为了控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国家和省先后颁发了工资基...
章下序
第三章 存款章下序 民国初年,钱铺只经营各种钱币的兑换或放高利贷款。1921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分号代理省金库解交税款,始有财政存款。1924年7月设立的东三省官银号分号正式办理企业存款业务。 东北沦陷时期,私营银行在日伪实行的资金统制政策和官办、日资银行的垄断下,只能勉强维持生存。1939年末...
第一节 财政存款
第一节 财政存款 1921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分号代理省金库解交税款,代财政支付薪饷。1932年7月,伪满中央银行佳木斯支行承办日伪机关团体财政性存款。 解放后,合江省政府与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6年先后委托东北银行各级机构代理省和东北财政金库。1947年初,东北银行合江省分行开始办理财政性存款...
第二节 企业存款
第二节 企业存款 30年代,银行业与工商业户始建立存贷关系。到1939年,各私营银行的存款额为:晋昌银行39.3万元,恒聚银行5.1万元,益发银行16.5万元,中泰银行18万元。由日本人经营的兴业银行存款额403万元。 解放后,随着公营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银行把吸收存款对象重点放在国营、合作社企业...
第三节 储蓄存款
第三节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始于40年代初。日伪统治者实行强制储蓄政策,对城市居民按户摊派,对农民则按交“出荷粮”的价款比例扣储。实际上只能存储,不能提取,名为储蓄,实为搜刮民财。 解放初期,东北银行即开办了储蓄业务。但因处于战争时期,币制多变,物价不稳,人民群众收入低,储蓄存款甚少。新中国成立后...
章下序
第四章 贷款章下序 民国期间,佳木斯成为松花江下游粮食、木材集散地。一些粮栈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对贫困农民发放一些高利、短期的贷款,多数是以青苗或耕地为抵押。济桦钱号成立后,即成为最大贷主,其贷款对象仍为贫困农户。伪满洲国时期官办银行和私营银行开展存贷业务。私营银行以私营商业为主要对象,到1939年...
第一节 工业贷款
第一节 工业贷款 1939年,伪中央银行佳木斯支行与兴业银行佳木斯支店开始向工业企业贷款,贷款额为234万元(伪满洲币)。这些贷款都是以财产抵押、企业担保性质的短期周转贷款。 解放战争时期,东北银行曾发放部分工业贷款。1946年发放工商业贷款300万元(东北币),使粮油加工、火柴、机械等工业较快...
第二节 商业贷款
第二节 商业贷款 国营商业贷款 1951年开始对国营商业企业发放贷款。对一、二级批发站按进货计划提供贷款,货销还贷;对三级批发企业和零售商店实行定额管理。当年贷款余额463万元,占工商企业贷款总额的75%。随着国营商业组建专业公司,增加零售网点,银行贷款逐步扩大。1953年,银行对一、二级站实行按...
第三节 农村信贷
第三节 农村信贷 国营农场贷款 有流动资金货款和技术改造贷款两种: 流动资金贷款 1946年夏,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佳木斯建立农业试验场,资金由东北行政委员会拨给。1948年,银行用一部分工商信贷资金,对其发放贷款,帮助解决购买籽种、肥料、饲料和小农具的资金。1952年国营农场贷款余额为17万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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