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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理发
第四节 理发 行业简况 民国时期,理发业以个体游动服务者居多,仅有少量家眷店、师徒店。1932年始出现第一家华英阁理发店,雇用理发员 7人。1939年后陆续有成记、毓兴记、新容轩、群英轩、大亚、玉新记、中岛美容院等理发店开业。1940年,理发店达到47户,其中日本人经营的7户。1945年仅有33户...
第五节 浴池
第五节 浴池 行业简况 1926年,王义顺开办浴德泉浴池,设盆塘 3个,大池浴位60个,从业人员20人。30年代,浴池业渐增,到1939年增至5个,从业人员约80人。解放后,只有三江浴池(后改称佳木斯浴池)和新江浴池(后改称通江浴池)继续营业。1947年,由政府接管与职工合股经营。1952年退还职...
第七章 物资
第七章 物资 佳木斯是黑龙江省东北部的物资流通中心,辐射三江平原10余个县(市)及矿区和林区,并具有水陆交通之便。早在30年代初,仅木材经营业就达36家,年经销木材11万立方米。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实行物资统制,民族工商业受到打击,纷纷倒闭,日本资本则乘机兴起。1945年经营木材的商号10家,其中较...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管理机构 佳木斯市物资局成立于1960年2月。设冶金机电、轻工建材、综合和协作4个科室。下属三级物资供应站和物资调剂交流公司。1963年 2月增设秘书科、三类物资科和财务科。1964年12月,根据黑龙江省编委、省物资厅关于调整物资机构,实行按经济区划组织物资供应的决定,佳木斯市物...
第二节 采购供应
第二节 采购供应 购销形式 60年代前期,市物资局系统年均物资供应量3 000吨,主要物资库存量2 000吨。由于计划供应量大于分配量,加之到货数量不足,品种规格不全,拖期供货现象时有发生,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962年组织力量开展物资协作和调剂,购进钢材660.5吨、木材996立方米、轴承12 0...
第三节 信托与协作
第三节 信托与协作 信托服务 1963年2月5日,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采取代购、代销、代运输、代加工、调剂物资的“四代一调”方式,开展物资信托服务业务。当年,代购额为 19.83万元,代销额为18.75万元,代加工额为 27.4万元,物资调剂额为 207.4万元。1971—1979年,代购总值...
第四节 仓储
第四节 仓储 仓 库 1960年,市物资局成立初期,有仓库2处,建筑面积3 799平方米,露天货场 8万平方米。经过调整和扩建,1973年库房面积7 000平方米,露天货场5万平方米。 1979年后进一步加强仓储建设,到1982年铺设水泥货场12万平方米,修建站台库 3 726平方米,永久性料棚...
第八章 对外经济贸易
第八章 对外经济贸易 黑龙江两岸居民索有较密切的经济联系。19世纪中叶,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面积领土被俄罗斯占据后,佳木斯地区同俄方仍保持有民间贸易往来。贸易方式以两岸居民在边境上以物易物、互通有无为主,逐步发展有少数中俄商人以依兰、佳木斯、同江为中心从事商业性贸易活动。至中华民国时期,中苏...
第一节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对外贸易 管理机构 解放前,佳木斯对外贸易活动均属民间性质, 无专管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到1972年前,市区对外贸易均由合江地区外贸部门管理。1973年7月,佳木斯市成立对外贸易局。1984年,外贸体制改革,佳木斯市对外贸易局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985年地市合并,市外贸公司内设 7个科室...
第二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二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管理机构 佳木斯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始于50年代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项目为苏联援建的佳木斯造纸厂、铜网厂和波兰援建的黑龙江友谊糖厂,分别由国家计委、轻工业部和黑龙江省直接管理。 1972年,在市计划委员会内设援外办公室。80年代初,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设置对外经...
第三节 口岸管理
第三节 口岸管理 管理机构 清代及民国时期,民间与苏俄贸易往来,均由江上运输,无口岸专管机关,只有海关滨江关在佳木斯设分卡征收关税。1931年后,边境界江封闭,往来禁绝。 1958年同江口岸开通后,口岸检查检验机关设在富锦。苏联船舶经常来往于佳木斯码头装卸货物。60—70年代,同江口岸关闭。 ...
编下序
第十四编 财政 税务编下序 1910年,桦川县始设收捐处,征收田赋和丁役税,收入用于地方行政和警察支出。1916年,桦川县强化捐税征收管理,捐税种类增至63种。1924年,依据吉林省各县地方财务处章程规定,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赋予地方部分征税权,实行增加新税、提高税率、预征预借等办法,开辟地方财政...
章下序
第一章 财政体制章下序 民国时期,佳木斯为桦川县属镇,无独立财政。地方所需支出,向商民各界临时募集摊派。 1931年“九·一八”事变初,局势纷乱,商民流离,桦川县地方财源枯竭,靠发私帖、借债,解决行政经费支出。1932年,伪满洲国在各地设税捐局,统一征税。地方财政支出按预算由国库拨款。1936年...
第一节 市级财政
第一节 市级财政 新中国成立以后,佳木斯市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多次调整,至80年代大体可分为三个不同时期。 统收统支、中央集中管理时期 1950—1952年实行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财政收入除地方税(包括交易税、屠宰税、房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地方附加税)和其它零星收入...
第二节 区级财政
第二节 区级财政 1957年前,市对区级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管理体制。1958年改为“收支下放,计划包干,比例留解,结余留用”的办法。实行不久,一度出现混乱。为加强集中统一管理,1961年恢复统收统支。 1983年11月,市政府为加强区级政权建设,制定《区级财政管理体制试行办法》,将部分市级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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