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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粮食收购
黑龙江地区历代政权接收征粮和粮食收购以及市场粮食交易都是在政权控制下进行的, 主要粮源均掌握在官府(国家)手中,官府参与市场粮食收购和市场交易。 唐代渤海国时期,农业已成为当时社会经济中主要产业。粮食作物主要有粟、麦、豆和 稻。官府统一按农户收征粮。唐代渤海国市场上的粮食主要是官易,私营...
第一章 接收征粮
接收征粮,即国家依据法律规定无偿地向土地所有者或粮食生产者收取一定比例的粮食 。在抗日战争胜利前,黑龙江地区的历代官府都从压迫剥削农民入手,不顾粮食生产者死活 ,强制征收农民的租粮、丁粮、捐粮。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民主政府为发展农业生产,积 极组织农民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耕种,粮食产量不断地提高,...
第一节 租粮丁粮捐粮
官府按地亩数征收农民的粮食为租粮;按户或人数征收粮食为丁粮;清末和民国初年按 地亩数或卖粮数官府收取的粮食为捐粮(实际是增加的租粮和交易税)。 唐代,渤海国于698年(唐圣历元年)到926年(辽天显元年),在包括黑龙江部分地区 ,及现在苏联滨海地区和朝鲜半岛东北部的广大地区建立地方民族政...
第二节 公 粮
抗日战争胜利后,每年按照农业生产者和农业生产单位耕种土地数量和收成好坏核定公 粮数量。农户按规定时间交给政府。在未普遍实行交公粮的新解放区,人民群众在党的各项 政策鼓舞下,积极给八路军(后解放军)送粮送草,并将缴获敌人的粮食无代价地给部队和 各级政府统一安排使用。这些国家粮源都属于公粮。1946...
第二章 出荷粮
出荷粮(出荷粮: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扩大,日本侵略者为了加强对黑龙江地区的粮食掠夺,满足庞大的战争需要,实现变中国的东北地区为“大东亚粮谷兵站基地”的目的,将粮食由低价收购变为强制按耕地数量强行征收,即为“出荷粮”。) “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政府(简称“伪满”)逐步加紧筹划粮食...
第三章 市场收购
黑龙江地区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农民除将其生产的一部分粮食向地方 政权交租粮、丁粮、捐粮、“出荷粮”和解放后向人民政府交公粮外,剩余部分粮食通过市 场以易货形式或货币交换形式,被官府、私商和外商收购或者城镇有钱者直接采购。黑龙江 地区从唐代渤海国统治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85年的1...
第一节 私营收购
唐代渤海国私易粮食数量较少,市场粮食交易是在官府控制下进行的。公元679年(仪凤 四年)四月,室韦东部商人去边远地区购糙米及粟就市交易(《旧唐书》48卷,<食货志> 26卷8页。)。 辽灭渤海国后,由于农业生产遭到破坏,黑龙江地区的粮食经营业衰退,私营粮食收购 商大部分转而经营地产品毛皮...
第二节 国家收购
历史上官府参与收购粮食多称为“官营”或“国家收购”。国家收购粮食多用常平仓积 谷,用于军饷、官俸或灾荒年景赈济灾民。 唐代渤海国时,黑龙江地区主要是官府控制粮食交易。有时朝廷要以朝贡回赐的方式赠 送渤海国粮食。公元728年(唐开元十六年,渤海仁安十年)五月三十日,唐朝廷为维持与渤 海国的...
第三节 外商收购
外商涌入黑龙江地区最早的为俄商。俄商在清代前期就来黑龙江地区做买卖,收购粮食 。中东铁路营运后,俄国粮商涌入黑龙江地区的主要城镇,开设商号和火磨,收购和加工粮 食。 日俄战争后,黑龙江地区开发较快,外商接踵而来,极少数散居于中东铁路沿线及各商 埠县、旗,绝大多数则集中于哈尔滨。1930年...
第四节 合作社收购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的粮食部门尚未普遍建立起来,基层收购网点少,人员、 场地、仓库不足,单靠公营粮食部门大量收购粮食还有一定困难。人民政府为了掌握粮源、 稳定粮食市场,开始扶助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桥梁作用,把一部分粮食收购( 特别是零粮收购)业务交给合作社承担,以方便农民卖粮,...
第四章 粮食统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全国粮食产量不 断增长,但按全国人口计算,人均粮食占有量仍然相当低,与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在粮 食产量开始有较快增长的同时,粮食消费量以更快的速度持续增长。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解放 后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改变了旧社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
第一节 余粮收购
黑龙江地区的粮食统购,除黑河地区、饶河县、抚远县等边远地方延至1954年实行,萝 北县延至1955年实行外,其他市、县均于1953年秋粮上市起实行。统购开始,采取余粮收购 办法,即从农户当年实收产量中,准其留足口粮、种子、牲畜饲料和应缴纳的公粮后,剩余 的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农户上交财政部门的公...
第二节 三定到户
为了切实解决余粮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稳定农民情绪,使农民对一年粮食的产、购、留 数量能够及早知道,并与国家计划相衔接,使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制度化,从1955年起, 将余粮收购办法改为粮食“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政策。 一、定产定购定销 195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
第三节 “产、消、余”算大帐
1958年,黑龙江省同全国一样,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原来1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 并建成718个人民公社。在农村管理体制迅速变革的情况下,“三定”到户的政策已不适应, 需要重新调整。同时,“三定”期限已满3年,因此,1958年到1960年,改为产、消、余算大 帐的办法。即按照当年年成情况和国家...
第四节 定购包干
定购包干政策,是在粮食分配上调整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利益关系,纠正“大跃进” 出现的“高估产、高指标、高征购”及购“过头粮”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1961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1961至1962年度粮食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指出:“由于估 产偏高、征购过多,反过来又增加了销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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